摘要:
关于卢作孚之死真相
编者按:章立凡先生在《财经》2009年第12期专栏文章“哀莫大于心死”中,提到这样一段历史:近代中国“实业救国”的代表人物卢作孚先生自杀之前,中央已经决定向民生公司贷款1000亿元人民币(旧币,合今1000万元),以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但是,民生公司副总经理童少生没有及时将通报此消息的电报交给卢。
针对这一重要细节,赵晓铃女士近日给本刊发来文章“卢作孚自杀前的一个重要细节”,对章文中涉及的一些历史史实,特别是这笔贷款是否存在提出质疑。本刊编辑遂将赵文转给章立凡先生,章又进一步作出对于回应的回应,发来了长文“历史是一张拼图”。
我们在此发表这一组文章,意在尊重两位学者的严肃态度,以期有利于澄清具体的历史事件,更有利于探讨历史研究的方法。在官方档案缺失甚或不实的现实情况下,利用各种民间渠道,将历史的碎片拼接成起来,是一件实在而有效的工作。
为了死者,为了生者,我们期待更多知情者站出来,还历史以真相。
赵晓铃回应章立凡:
卢作孚先生自杀前的一个重要细节
赵晓铃
6月6日,朋友转来章立凡先生在《财经》杂志上发表的“哀莫大于心死”,内容谈卢作孚之死,他写道:
“1952年1月26日,‘五反’运动正式发动。当时民生公司不仅承受债务压力,还面临上万员工发不出工资的资金周转困难;而旗下‘民铎’轮又触礁沉没,更是雪上加霜。忧心如焚的卢作孚不得不向北京求助,中央决定破例提供人民币1000亿元(旧币,合今1000万元)贷款,指示西南军政委员会转告。卢逝世前两天,北京又来电确认此事,但童少生两次获知后均未告卢。2月8日卢自杀前的那个下午,共事多年的二人同坐在办公室里,童没有跟他说一句话。卢作孚逝世后,童少生在公司会议上一拍脑袋说:把这事忘记了。”
这让人感到,中央同意1000亿元贷款,而时任民生公司副总经理的童少生没有及时将此信息转告卢作孚,是卢作孚自杀的重要原因。
章文还提到我写的“卢作孚最后的日子”。虽然“卢作孚最后的日子”并没有公开发表,只在一个小范围里向朋友们请教,但看来章立凡是读到了的。他知道我在文章里没有谈到这个1000亿的问题,所以特意撰文补充说明。
其实,在1万余字的“卢作孚最后的日子”里,我没有谈到这个1000亿贷款,在尚未公开出版的25万字的“卢作孚之死”里,也没有谈到这个1000亿贷款。
因为1952年2月中央答应给民生公司1000亿贷款的这个事实,存在的可能性太小太小。
我的依据是:
由于当时几无民间融资渠道,民生公司必须要依靠政府贷款才能渡过难关。从1950年3月起,新政府控制下的国家银行便开始贷款给民生公司。第一次就是1950年3月得到100万港币贷款,偿还两季度的加拿大贷款利息;第二次是1950年5月,贷得50万港币,6月14日,在上海贷得22亿人民币(旧币,下同)。以后多次请求贷款,一般是一次贷数10亿人民币。这在当时的民营企业中,已属少见,重庆的一家民营银行,当时要求贷款10亿元以起死回生也不可得。在那些民生公司向银行的借款协议上,都有相当苛严的抵押条件,一般要求半年内甚至两个月便归还。所以以后总是一边还一边借。
我看到好些请求贷款的信件,知道卢作孚先生在回到北京以后,请求政府贷款便非常不容易了。1950年6月,因为偿付加拿大贷款到期利息,要求政府贷款51.5亿元,到月底都没有贷到,只得电令民生香港分公司在港短期贷款先付给加拿大银行;直到7月18日,财经委员会才同意交通部意见;7月26日,交通部章伯钧部长致函中国人民银行南行长,为民生公司交涉贷款,民生公司再用这钱去还香港的债权人。
民生公司到卢作孚去世前,的确欠下很高的国内债务,部分是历史积欠其他银行和企业的,部分是欠新政府的银行的,具体数字还未查明。但可以断定的是,1000亿这个数字当时实在太大。那时民生公司所有海外船只都已驶回,加拿大借款本息已不偿还,就是要还,也分十年还清,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一次要求1000亿贷款。
另外,根据日本学者泉谷阳子的研究,1951年10月底,民生公司在港船只全部驶回后,中央财经委员会在1951年11月就说,因为民生公司没有好好改革,不再借钱给民生公司。
那么,在1952年2月,中央(应该通过中央财经委员会)即便同意贷款给民生,也不可能是这样大的一笔款子。
在卢作孚逝世前后的档案中,我至今也没有发现有这样一个1000亿贷款的文件。卢作孚逝世以后,有好多份向中央汇报的文件,详细汇报卢作孚在最后的日子里的言行,以及对卢作孚逝世原因的猜测,也没有一份文件上有这样一种说法。
1000亿这个数字出现在卢作孚逝世半年以后。1952年8月25日,民生公司董事会请求政府向公司投资1000亿元,这个投资中一部分是债转股,还有一部分用来修船发展生产。这1000亿投资,已是当时估算的民生公司资产的50%。重要的是,增加了50万股公股,改变了民生股份中的公私股比例。公股比例上升,私股比例下降,改组民生公司董事会便顺理成章。那时,卢作孚逝世已半年,在这半年内,民生公司很多船只是停船搞运动,亏损之大可以想见。因此,这半年内又增加了许多债务。
还有一个依据是,民生公司原业务处处务经理邓华益公子邓安澜告诉我,1983年夏天民建中央在北京召开全国代表大会,邓安澜去古耕虞和童少生住的酒店房间找他们,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参加民建,为重建九江轮船公司作准备。那次邓安澜问童少生,解放初民生公司资金很困难,为何没有向银行贷款?童说长期大额的贷款贷不了,只借了一些短期小额的,后来作为公股股份资金留下了。这与档案里的记载是一致的。此事也可向现居深圳的香港泓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邓安澜先生查证。
卢作孚逝世后有一段时间,有议论说,周恩来在当天下午发来电报,内容是请卢先生到苏联访问,如这份电文及时让卢看到,他可能不会自杀。这份电文没有及时送到卢作孚手中,据说是因为已下班,收发室准备第二天上班时再送。此事与童少生无关。在档案和当时的原始材料里,我也没有看到过这份电报以及相关记载。
不知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原因,这个电文就变成中央同意贷款1000亿,还被童少生有意无意地瞒下。
1952年2月8日晚,卢作孚服过量安眠药以后,卢作孚夫人蒙淑仪打电话找到童少生。童少生带了单位医生到现场,抢救不力,并没有及时送往附近的医院抢救,童少生有一定责任。
我采访的好些老民生人,也对童少生有看法,但历史研究还是要实事求是,不能把童少生没有做的事放在他身上。从档案里还能看到,作为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童少生当时的政治压力也是相当大的。
上引章立凡所说,在卢作孚的故事中流传很广。童少生及其家人,因为感到确实有愧于卢作孚,也没有公开申辩。
有时,档案里的记录与多次重复的传说很不一样,我以为档案比较可信一些。
章立凡文章还有一些可以商榷之处。
如1952年2月7日,卢作孚到西南军政委员会见过邓小平,并与邓小平共进午餐。这是事实,但卢邓谈话内容至今不详。如有这1000亿贷款,时兼西南财经委员会主任的邓小平会不告诉卢作孚?章立凡说,他们“显然未提及贷款救急之事”,根据是什么呢?
另外,民生公司和重庆市当时尚未开展矛头直接指向私营企业主的“五反”运动,而是搞的“三反”,不过民生公司的“三反”是有其特点的。
由于我的书尚未公开出版,卢作孚去世前后的情况,一时难以细说。看到一些网友过激的语言,有些不安,便先写此文。以为为了弄清历史真相,涉及一些细节,有时会谈到具体个人的责任,不管一时是不是准确,都不是为了再掀仇恨。■
赵晓铃:民生公司研究室兼职研究员,《卢作孚研究》常务副主编
章立凡回应赵晓铃:
历史是一张拼图
——也谈卢作孚自杀的一个细节
章立凡
童少生在卢作孚去世后,承认未将1000亿元人民币贷款电文交给卢,并曾向在座的人展示过。此事有目击证人
我在《财经》杂志(2009年第12期)发表了“哀莫大于心死”一文,探讨卢作孚先生1952年自杀的原因,其中谈及中央同意贷给民生公司1000亿元人民币(旧币)的电文,被公司副总经理童少生扣押一事。不久,赵晓玲女士写了“卢作孚先生自杀前的一个重要细节”(下称赵文),以贷款不易、未见档案等由,对此事提出质疑,认为“存在的可能性太小太小”。
就中国史家传统而言,司马迁执掌汉室图书档案,仍不忘“网罗天下放失旧闻”,档案与口述历史、回忆录等不可偏废。但在遮蔽历史真相的年代,档案的存废是有选择的,垄断和诠释是任意的。还原历史真相是一项拼图作业,档案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若纯以存档治史,则太史公也难免下岗。
(一)1000亿元贷款电文的口碑长期存在
据我所知,关于1000亿元贷款之事,童少生本人在卢氏去世后承认有此电文,并曾向在座的人展示。我向卢作孚的长孙女卢晓蓉核实过,她谈到:“我也亲自听三爷爷卢尔勤讲过,在卢作孚去世后第二天或第三天,卢尔勤与童少生等在一桌吃饭,谈起卢作孚为什么会这么做时,有人说大概是因为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所致。这时,只见童少生从衣兜里掏出一份电报来,并说:‘原来是为这事呀,我已接到上面要贷款给民生公司的电报了,可惜忘了交给卢先生。’”
据赵女士在“卢作孚最后的日子”一文中的记述,1952年2月8日卢作孚逝世后,民生公司9日下午召开董事会商议卢的后事,并任命童为代总经理;10日下午,民生公司举行课长以上的行政干部会议,与会者除了两个人以外,其余的人,包括童少生在内,均痛哭失声……
由此看来,卢尔勤在这两天的会议期间,与童少生应该有机会同席。这件事对卢氏家族至关重要,如果说口述历史会有一定误差的话,卢尔勤作为卢作孚的至亲和目击证人,在这种重大时刻的记忆,误记的可能性同样“太小太小”。
此外,卢作孚的幼子卢国纶2005年4月21日在《南方周末》发表的“卢作孚之死”中也谈到:
一九五二年初,中央决定对民生公司特殊对待,在暂停对私营企业贷款的情况下,破例给民生公司贷款一千万元(旧制人民币一千亿元),并指示西南军政委员会将此举措转告民生公司。西南军政委员会立即邀请民生公司某负责人谈话,转达了中央这一指示,并嘱他待卢作孚从北京回来后,马上转告,请卢作孚放心。遗憾的是该负责人却没有将这一情况告诉父亲。在父亲去世的前两天,北京又发电报来确认为民生公司解决经济困难贷款一事,仍然是这个负责人先得到这份电报,但并没有交给父亲,原因甚不可解(父亲去世后,该负责人解释说他忘记告诉父亲,并忘记把电报交给父亲)。
卢国纶还证实,上述情节是卢作孚的妹妹卢魁秀亲口所说。卢魁秀的丈夫刘华屏当时在民生公司财务处工作,很容易得知这个情况。卢作孚的次女卢国仪事后也获知,童少生当时是直接去公司传达室取走了那份电报,这是违反公司文档管理规定的。由此可知,贷款电文一事,在当事人中至少已存在三个来源不同的口碑。
卢国纶文中关于中央指示和电报的记述,可与赵女士“卢作孚最后的日子”一文的内容相对照:“1月28日是年初二,卢作孚乘飞机去北京‘商讨要务’,30日即飞回重庆。”“2月6日,上午八时半至十二时,民生公司资方代理人学习小组会上,二十多年来在民生公司享有崇高威信的卢作孚,第一次当众做检讨。”
卢作孚北京之行的“要务”是否为了争取这笔贷款?中央是否做了相关指示?目前尚无肯定或否定的资料。但研究者不应拒绝任何可能的假设。如果这个中央指示确实存在的话,则发出日期当在卢作孚由京返渝之前,故有“待卢作孚从北京回来后,马上转告”之嘱;而电报的发出日期如果是“父亲去世的前两天”,则应为卢作孚首次当众检讨的当天。
此外,卢作孚的旧部李肇基2005年在《纵横》第12期上发表的“卢作孚之死”,以及李豫川1998年在《四川政协报》发表的“卢作孚自杀之谜”,也都谈到了贷款之事。两文与卢国纶的叙述略有出入,但应该不是空穴来风;近年,雨时、如月所著《紫雾·卢作孚评传》中亦有相同记载。赵文也承认,上述口碑“在卢作孚的故事中流传很广。童少生及其家人,因为感到确实有愧于卢作孚,也没有公开申辩”。
赵文谈到拙文“还有一些可以商榷之处”:“如1952年2月7日,卢作孚到西南军政委员会见过邓小平,并与邓小平共进午餐。这是事实,但卢邓谈话内容至今不详。如有这1000亿贷款,时兼西南财经委员会主任的邓小平会不告诉卢作孚?章立凡说,‘他们显然未提及贷款救急之事’,根据是什么呢?”
这件事也早有口碑存在。例如李肇基生前就对人提起这一情节,称“究竟谈的什么全都不知道,成为一个历史的谜团”,这与赵女士所述相同。拙文关于谈话的时间、地点、人物均引自赵女士的“卢作孚最后的日子”,她还记述了民生老人对卢作孚遗嘱内容的一些猜测。“未提及贷款救急之事”,乃据此文作出的假设之一,即便赵女士能证明贷款电文不存在的话,我的假设依然可以成立。
(二)1000亿元贷款与民生公司的资产规模
赵文认为:“1952年2月中央答应给民生公司1000亿贷款的这个事实,存在的可能性太小太小”;“可以断定的是,1000亿这个数字当时实在太大”。她的理由是,民生公司当时无需如此巨额的贷款,且不可能贷到。
我的看法是:以卢作孚的办事风格,不会得过且过,而会考虑一个根本扭转民生公司经济困局的一揽子方案,很可能在北京“商讨要务”就是指这件事。至于贷款以何种方式取得,以民生公司的船只、工厂、设备等资产作抵押(这些资产并非不良资产),应该是可以做到的;关键在于如何特事特办,打破运动期间暂停对私营企业贷款的规定。
在这篇回应文章即将完稿时,我又核对了赵女士“卢作孚最后的日子”的引文,发现所引“回忆民生轮船公司的公私合营”内容,是中共官方人士刘惠农(时任中南军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交通部部长兼长江航运管理局局长)的证言。但她忽略了其中这样一段话:“国家从经济上扶助民生公司,使之减轻包袱,渡过难关。例如,经西南财委批准,国家贷款1000万元(即旧人民币1000亿元)。”
赵文中则谈到:
1000亿这个数字出现在卢作孚逝世半年以后。1952年8月25日,民生公司董事会请求政府向公司投资1000亿元,这个投资中一部分是债转股,还有一部分用来修船发展生产。这1000亿投资已是当时估算的民生公司资产的50%。重要的是,增加了50万股公股,改变了民生股份中的公私股比例。公股比例上升,私股比例下降,改组民生公司董事会便顺理成章。
从1927年起,民生公司先后在95个工商企业中有投资,在轮船业之外,涉及煤炭、钢铁、铁路、机器制造、贸易、纺织、食品、保险、新闻、建筑、金融等许多不同领域;仅民生1945年向加拿大订造的商船一项,造价就达1500万加元。当年孔、宋等权贵资本曾多次企图吞并民生公司,都遭到卢作孚的抵制。
据凌耀伦主编的《民生公司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90年10月版)第420页—421页:1952年公私合营前“清理结果,资产总额为8437亿余元,除去负债(章注:其中包括加拿大订船贷款等),净值为1989亿余元。民生公司原有股份80万股,经董事会审查通过,确定每股为20万元,较投资时价值略有增加……在公私合营时,人民政府又新增投资1000亿元(其中含部分解放后对民生公司的贷款),按每股20万元计算,即增加50万股,是民生公司的股份数从80万增到130万股,国家又收买了原有的特殊股,加上没收的官僚资本股数,公股数占总股数的一半以上。第421页表12-2-4:公股占57.07%,交通银行代管股占9.60%,公私合营股占19.01%,私股占14.32%。
由此看来,赵文中1000亿元(包括债转股)政府投资相当于“当时估算的民生公司资产的50%”的说法,基数不是按资产总额计算的,倒像是按资产净值计算的。以民生公司拥有的资产规模而言,无疑极其划算的。赵文对此也作了很多相关的提示,其中“改变了民生股份中的公私股比例”、“改组民生公司董事会”等说法,是否意味着——政府抱了一个金娃娃?
(三)档案与口述历史的关系
赵文还谈到:“根据日本学者泉谷阳子的研究,1951年10月底,民生公司在港船只全部驶回后,中央财经委员会在1951年11月就说,因为民生公司没有好好改革,不再借钱给民生公司。”“在卢作孚逝世前后的档案中,我至今也没有发现有这样一个1000亿贷款的文件。卢作孚逝世以后,有好多份向中央汇报的文件,详细汇报卢作孚在最后的日子里的言行,以及对卢作孚逝世原因的猜测,也没有一份文件上有这样一种说法。”
为从事卢作孚研究,赵女士曾查阅了不少民生公司的历史档案,这是很必要的,但也是不够的。在很多情况下,档案并不是历史真相的全部,档案的利用也需要多层面的比照。赵文转引日本学者之研究成果,最好注明出处;1951年11月中央财经委员会若有此说法,倒是可为即将发动的运动作一注脚,同时与暂停对私营企业贷款的规定相互参照。
研究者一般都知道,文件因种种原因不归档的情况是经常存在的,特别是在规避某些责任的时候。如果电文确实是童少生从公司传达室违规私取的,且一直装在衣袋里,事后能否归档就很难说了。仅凭“档案中没有发现”为由而不提出反证,要推翻当事人的口碑也同样缺乏证据,因为赵女士未必能见到全部档案,能查阅的档案也往往是经过筛选的。如果有可能的话,建议查阅中央财经委员会、交通部、中国人民银行及西南军政委员会的旧档。
赵文说:“有时,档案里的记录与多次重复的传说很不一样,我以为档案比较可信一些。”档案是死的,人是活的,历史不仅仅存在于档案之中。赵女士在“卢作孚最后的日子”一文中,围绕这一事件走访了不少民生老人,并多处引证他们的谈话,可见也是采信了口述史料的。她的两篇文章也都承认民生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的事实,既然贷款电文的口碑长期存在,且不止源于一个口述者,一些相关当事人近在咫尺,访问求证一下应该是很方便的,但我未发现赵女士做了这方面的工作。
卢作孚是毛、周要保护的对象,但到了地方上,执行的力度可能因急于求功而有所改变,高估了保护对象的承受力。所有的中央既定政策,到了地方乃至具体单位,执行者都会层层加码,例如上海“五反”运动出现大批跳楼自杀事件(被陈毅戏称为“空降部队”),就是这种加码的后果。卢家长子卢国维先生也曾在“先父去世之日情况”一文中谈到:“后来从北京老前辈处获悉,因中央严肃追询和周恩来总理亲自关切,西南有关负责人为执行政策不力和照顾不周,向中央作了深刻检讨。”
(四)其他
顺便说说,赵文以为我是特意撰文补充她的“卢作孚最后的日子”,其实并非如此,我只是在写作过程中看到此文并有所引用。此文也有一些需要订正的细节,例如:
1.“1952年春节这天,外地工作的孩子们没有回家过节,本市工作的也没有回来看望父母。”事实是:卢国纶的妻子冯俊兰1951年12月8日生下大女儿晓南后,整个产假期间,他们一家三口都住在卢作孚家里,直到2月2日(正月初七)假满上班。
2.“张祥麟87岁了,离休前是长江港务局的党委书记。”经查,张祥麟离休前任长江航道局党委书记。
……
“卢作孚最后的日子”一文披露了很多档案秘辛,也提出了不少悬念,给读者以想象的空间。现在赵文又解释说:“看到一些网友过激的语言,有些不安,便先写此文。以为为了弄清历史真相,涉及一些细节,有时会谈到具体个人的责任,不管一时是不是准确,都不是为了再掀仇恨。”
表达权是正常的公民权利,其实无须多虑。研究者的拼图作业,也只为还原历史,心态是平和的。赵女士的两篇文章都表达了同一种推论:即使没有1000亿元贷款之事,卢作孚也会赴死,此事并不起关键作用。如此说来,网友如有“过激的语言”或导致“再掀仇恨”,应该与本人所撰“哀莫大于心死”无关。
深入探讨有助于接近真相,拙文的一些述评,也是参考了赵女士的大作,特此致谢并欢迎继续商榷。■
2009年6月15日风雨读书楼
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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